九州酷游·(中国)官方网站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标准及管理办法

      |      2023-09-30 07:1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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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州酷游·(中国)官方网站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标准及管理办法(图1)

  1、加气岗、维修岗、巡线年发放棉鞋一双,由工会统一造册采购发放,经费来源由工会资金支付。冬季棉鞋采购费220元/2年/人,棉衣棉裤采购补助80元/2年/人。

  注:?棉衣棉裤、棉鞋采购本人先行采购,采暖期结束后公司统一发放补助;?日常劳动保护用品按季度发放。

  (1)工作时间满一年以上者,费用自年度个人劳保费用中一次性扣除;费用不足的,自个人工资中补足差额。(2)工作时间不足一年者,费用自个人工资中一次性扣除。

  (2)在使用期限内,发生损坏不能使用或者被盗、丢失,由领用员工负责全部责任,按照造价赔偿;

  (1)无论何种原因离退职员工,应及时将工服清洗干净并交回综合管理部,登记确认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2)公司发放的工服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转赠、转借他人,否则,因此造成企业形象损害或涉及非法事件的,由当事人个人承担一切后果九州酷游·(中国)官方网站

  (2)员工在工服使用期限内离职的,按照实际使用期限计算成本折旧费,在工资中一次性扣除,扣除的工服折旧费,由财务进行保管,用于订购工服,不得挪用。

  (3)工装丢失处理办法:未满使用期限丢失的工服按工服成本费全额赔偿;满使用期限丢失的工服按工服成本费的50%进行罚款处理;工装丢失赔偿从个人工资中一次性扣除。

  (3)输配工、库管员、现场工程师、司机,劳保用品发放标准为150元/年,12.5元/月,实行季度发放。

  (4)调度热线、客服主管、市场开发专员及公司管理人员,劳保用品发放标准为50元/年,12.5元/季修改为100元/年,25元/季,实行季度发放。

  (3)凡领取劳动保护用品的员工,因病、事假,离职、外出学习,超过三个月以上者,部门负责人应在其劳动用品个人明细帐上将使用时间扣除,使用期限相应延长。

  1、特殊工种需要配发劳保用品的(如安全帽、安全带等),由本部门提出申请,提交流程经公司相关领导会审通过后执行。

  2、发给个人的特殊劳动保护用品由使用人妥善保管,调离或改变工作性质时,对耐用劳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等要及时收回,丢失者按成本价赔偿。

  3、对防护物品,如安全帽、安全带、绝缘用品等,须定时检验按期报废,使用前必须严格检查,发现破损、失效、影响安全时,应及时上报安全部门及时修理或停止使用。

  4、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特殊劳保用品应登记《个人领用物品卡片》由部门保管,作为调转和办理离职手续的依据。

  1、《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经2012年4月18日国务院第200次常务会议通过,自(A)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619号令公布之日起施行。

  3、《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B)国务院发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同时废止。

  A、12B、16C、21D、285、贯彻落实《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促使企业改善女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既可增强职工对企业的

  6、为了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劳动中因(B)造成的特殊困难,保护女职工健康,制定《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11、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B),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12、对怀孕(D)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A、56B、90C、98D、12015、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B)天。

  A、25B、30C、40D、4217、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A)支付。

  18、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C),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22、婴儿满周岁时,经县(区)以上(含县、区)医疗或保健机构确诊为体弱儿,可适当延长授乳时间,但不得超过(C)。

  A、1B、1至2C、2D、2至324、女职工比较多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女职工的需要,建立(B)等设施,妥善解决女职工在生理卫生、哺乳方面的困难。

  A、2007B、2005C、2010D、200327、在劳动场所,用人单位应当(C)对女职工的性骚扰。

  29、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延长其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按照受侵害女职工每人(C)的标准计算,处以罚款。

  30、用人单位安排孕期、哺乳期女职工从事相关禁忌劳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治理,处(D)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有关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关闭。

  31、用人单位在组织生产劳动过程中,应当加强对女职工的劳动保护,依法开展职业健康监护和(A),切实保护女职工的职业健康与生殖健康。

  32、用人单位违反《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侵害女职工合法权益的,女职工可以依法(C),依法向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构申请调解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3、用人单位违反《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侵害女职工合法权益,造成女职工损害的,依法给予赔偿;用人单位及其(A)和其他直接责任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4、规定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宗旨是保护女职工免受职业病危害,尤其是保护女性(B)时期的健康,保证劳动力资源的可持续发展。

  A、15B、20C、25D、3038、女职工在经期禁忌从事冷水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B)级冷水作业。

  42、患有重度痛经及月经过多的女职工,经医疗或妇幼保健机构确诊后,月经期间可适当给予(A)的休假。

  A、300B、260C、280D、29048、如果女职工怀孕前从事的工作属于(A)的劳动范围,怀孕后必须调离原工作岗位。

  51、(A)是指用人单位与本单位女职工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方面的内容通过平等协商签订的专项书面协议,对于用人单位和本单位的女职工具有法律约束力。

  52、凡建立工会女职工组织并签订了集体合同的单位,都要积极推行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尚未建立集体合同制度的单位,可通过(B),先行签订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

  53、签订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时,女职工人数较少,规模较小的企业,可以通过签订(B)的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来覆盖。

  55、女职工的合法权益是指女职工享受宪法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公民、职工享有的权益,同时还享有国家对妇女规定的权益,包括女职工的权利、文化教育权益、劳动权益、财产和婚姻家庭权益以及(B)。

  56、对女职工在劳动过程中所给予的特别保护主要包括:不得安排女职工从事禁忌劳动以及女职工的(B)。

  57、女职工的文化教育权益是指女职工依法享有的接受教育的权利和从事科学、(A)、文学、艺术等文化活动的自由。

  61、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培养、选拔和任用干部,必须坚持(B)的原则,并有适当数量的妇女担任领导成员。

  62、妇女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向(C)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

  63、在劳动场所,一旦发生对女职工的性骚扰,用人单位在接到女职工的求助请求后,应及时(C)或者处理。

  64、对妇女实施(B),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受害人可以提请公安机关对违法行为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67、女职工人数较多的单位,可以建立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在同级工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女职工人数较少的,可以在工会委员会中设(C)。

  68、工会发现企业违章指挥、强令女职工冒险作业,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现明显重大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B)提出解决的建议,企业应当及时研究答复。

  69、用人单位在录用职工时,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九州酷游·(中国)官方网站,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A)。

  72、用人单位不得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与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女职工(C)劳动合同。

  76、因履行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发生争议,经协商解决不成的,(C)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79、生育保险的宗旨是通过向生育女职工提供(A)等待遇,保障女职工的基本生活,帮助她们恢复劳动能力,重返工作岗位。

  83、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C)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

  84、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A)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A、女职工孕期从事的工作不属于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但本人感到不能适应孕前工作,并提出调岗要求

  C、女职工孕期从事的工作不属于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单位欲换男职工,未征求本人同意,将其调离原岗位

  100、女职工在孕期禁忌从事作业场所空气中(ABCD)等有毒物质浓度超过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作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等有关劳动防护用品管理的法律、法规及《中燃集团劳动保护用品发放管理制度》,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强化员工劳动防护意识,保障员工生命健康安全,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3、工服的订制各部门根据员工的工服需求及公司规定进行统计,并报送综合部,综合部统一汇总后,提报“工服申请流程”,报总部行政部审批,流程通过后,可进行订制;

  6、工程、安全和生产运营等涉及工程工作的人员可申报一定数量的备用工程服,根据公司的发展情况和人员异动情况,备用量不超过总人数的10%;

  1、加气岗、维修岗、巡线年发放棉鞋一双,由工会统一造册采购发放,经费来源由工会资金支付。冬季棉鞋采购费220元/2年/人,棉衣棉裤采购补助80元/2年/人。

  注:?棉衣棉裤、棉鞋采购本人先行采购,采暖期结束后公司统一发放补助;?日常劳动保护用品按季度发放。

  (1)工作时间满一年以上者,费用自年度个人劳保费用中一次性扣除;费用不足的,自个人工资中补足差额。(2)工作时间不足一年者,费用自个人工资中一次性扣除。

  (2)在使用期限内,发生损坏不能使用或者被盗、丢失,由领用员工负责全部责任,按照造价赔偿;

  (1)无论何种原因离退职员工,应及时将工服清洗干净并交回综合管理部,登记确认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2)公司发放的工服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转赠、转借他人,否则,因此造成企业形象损害或涉及非法事件的,由当事人个人承担一切后果。

  (2)员工在工服使用期限内离职的,按照实际使用期限计算成本折旧费,在工资中一次性扣除,扣除的工服折旧费,由财务进行保管,用于订购工服,不得挪用。

  (3)工装丢失处理办法:未满使用期限丢失的工服按工服成本费全额赔偿;满使用期限丢失的工服按工服成本费的50%进行罚款处理;工装丢失赔偿从个人工资中一次性扣除。

  (3)输配工、库管员、现场工程师、司机,劳保用品发放标准为150元/年,12.5元/月,实行季度发放。

  (4)调度热线、客服主管、市场开发专员及公司管理人员,劳保用品发放标准为50元/年,12.5元/季修改为100元/年,25元/季,实行季度发放。

  (3)凡领取劳动保护用品的员工,因病、事假,离职、外出学习,超过三个月以上者,部门负责人应在其劳动用品个人明细帐上将使用时间扣除,使用期限相应延长。

  1、特殊工种需要配发劳保用品的(如安全帽、安全带等),由本部门提出申请,提交流程经公司相关领导会审通过后执行。

  2、发给个人的特殊劳动保护用品由使用人妥善保管,调离或改变工作性质时,对耐用劳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等要及时收回,丢失者按成本价赔偿。

  3、对防护物品,如安全帽、安全带、绝缘用品等,须定时检验按期报废,使用前必须严格检查,发现破损、失效、影响安全时,应及时上报安全部门及时修理或停止使用。

  4、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特殊劳保用品应登记《个人领用物品卡片》由部门保管,作为调转和办理离职手续的依据。

  (二)员工发放的劳动保护用品不属福利待遇,是根据不同工种及不同劳动条件,按照安全需要依标准规定发放;

  (三)员工在公司范围内调动,个人使用的物品可带至新的部门继续使用,次月起按照新标准由新部门办理领用手续。员工变更工种时,按新工种标准发放;

  (四)部门文员每上报综合管理部的劳动保护用品明细九州酷游·(中国)官方网站,如有晚报或误报影响劳动保护用品费用扣除,将对相关部门负责人及文员进行考核。

  (五)劳保用品属日常工作所需,非工作所需不得擅自挪用,违者要追究责任;如有损坏或遗失影响使用,应及时向部门申请办理补购手续,补购费用自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