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州酷游库车安监网 库车 把握安全生产命脉 库车安全生产监察 安全监管

      |      2023-09-26 02:27:54

  九州酷游库车安监网 库车 把握安全生产命脉 库车安全生产监察 安全监管为进一步做好我县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加大执法监察力度,严肃查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促进我县安全生产形势继续稳定好转。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勤监督细检查,抓教育强意识,严处罚督整改,消隐患控事故”的工作思路,依法加大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断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为我县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九州酷游、法规和规章制度,依法对县域内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检查。

  2、负责对县域内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教育培训、劳动保护、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和职业卫生健康等工作实施监督检查,依法对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违法、违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3、按照相关规定,会同相关部门对县域内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进行调查,遵照县委、政府指示对安全生产事故责任单位及责任人进行行政处罚或提出处罚意见。

  2、坚持依法行政的原则。在行使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处罚职权时,要做到主体合法,适用法律准确,程序合法,合理、适当地行使自由裁量权九州酷游

  查职责范围内生产经营企业是否存在非法生产、非法建设、非法经营等严重违法行为;是否存在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现象。

  查是否成立相应组织机构;是否配备了专职安全监管人员;是否履行职责,对本单位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自查;是否按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研究解决本单位、本企业存在的安全生产问题。

  查是否落实了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是否制定各级人员、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有考核标准,奖罚措施。

  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是否全部按规定持证上岗;是否落实了企业职工安全教育;是否开展了经常性的安全生产培训。

  查是否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建挡监控等制度;是否逐级建立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作业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每季、每年是否定期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向辖区安全监管部门报告;是否建立了隐患排查档案。

  查剧毒物品的管理、危化品仓库(原料库、成品库)安全管理、民用爆破器材安全管理、从员密集场所和大型物流场所安全管理、重大危险源监控、建筑设施防雷防静电、防火防爆、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等情况。

  查化工、矿山、水泥、建材等职业危害严重的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制定职业危害防治工作措施;查职工定期体检制度是否落实;查劳动防护用品是否按照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发放并正确使用。

  查是否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查是否组织所属人员认真学习、定期演练、定期修改完善;查应急救援、抢险器材、消防器材是否按规定配备配足。

  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是否建立健全并按规定方式发布;查安全生产台帐是否建立健全,记录是否规范。

  对辖区内烟花爆竹临时零售网点(春节期间)不间断地实施执法检查,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及长期零售网点的执法监察每月不少于1次,非煤矿山企业的执法监察每季度不少于1次,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的执法检查每半年不少于1次,生产经营企业的执法检查年度内至少检查1次。

  对辖区内非煤矿山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及烟花爆竹批发企业、零售网点执法监察率力争达到100%,复查率达90%,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率达100%,一般事故隐患整改率达90%以上。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开展事故、案件调查处理工作,事故、案件按期结案率力争达到100%,备案率100%,错案率为0。

  (一)监察方式:采取企业自查与监督检查相结合、日常监察与重点监察相结合、定期监察与不定期监察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开展经常性执法监察。

  (二)监察重点:执法监察把握两个重点:一是重点单位。高危生产经营单位、上年度发生伤亡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佳的生产经营单位、有新、改、扩建和资源整合项目的生产经营单位、规模大、从业人员多的生产经营单位要重点检查。二是重点时段。重大节日、国家、自治区有重大活动、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月、生产任务紧张及季节变化等时段要重点进行监察。

  (三)监察方法:执法监察采取听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汇报,询问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检查安全生产相关记录、台帐,深入生产经营现场查勘,组织专家和技术机构对重要设施、设备进行检测、签定等方法进行。

  (一)对非法、违法、违规行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当场予以纠正或作出限期整改决定,并给予行政处罚。对超越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范围,危及生产安全的问题,应当及时移送相关部门处理,并记录在案备查。

  (二)监察人员要向被检单位及时反馈检查意见,对存在的问题和事故隐患下达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改内容、整改时限、整改单位和责任人,并由监察人员和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字。对被检单位未按期整改或者整改不彻底的,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三)对重大隐患整改情况要跟踪落实,实行“挂牌督办、限期整改、专人负责、督查销号”制度,重大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监察人员应责令企业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暂时停产、停业或停止使用,事故隐患排除后,经审查同意,方可恢复生产经营使用。

  被检查单位对查出的事故隐患,特别是重大事故隐患不认真治理或者整治不力,致使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发生的,根据情节轻重,依法从严进行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规范执法,提高水平。严格遵循法定程序,规范执法行为,严肃查处各种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做到适用法律条款和技术标准准确,执法文书填制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得当。建立并完善监管执法档案资料,做到客观、全面、真实,不断提高监管执法的效能和安全生产执法工作水平。

  (二)强化服务,执法为民。进一步确立执法就是服务的理念,始终把“严格执法,热情服务”作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的主题。在执法过程中,强化服务意识,将服务寓于执法之中,主动为企业发展提供法律、政策、技术等方面的服务,帮助企业解决安全发展中的难点问题。

  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和安全使用许可证,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等安全生产许可证件

  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健康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健康管理人员;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监管部门组织的职业健康培训

  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新、改、扩建工程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的职业危害预评价报告、防治专篇、防护设施验收批复文件以及备案情况

  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及其后果、职业危害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从业人员,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

  对接触职业危害的从业人员,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为从业人员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制定矿领导下井带班、安全检查、职业危害预防、安全教育培训、生产安全事故管理、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隐患整改、设备安全管理、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等规章制度,制定作业安全规程和各工种操作规程

  制定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劳动防护用品(具)九州酷游,安全设施、设备,作业场所防火、防毒、防爆和职业卫生,安全检查、隐患整改、事故调查处理,安全生产奖惩等规章制度;编制岗位操作安全过程和符合有关标准规定的作业规程

  安全奖惩、安全投入保障、安全检查、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仓库安全和保卫、安全设备设施管理、重大危险源监控措施和事故隐患整改、产品流向登记、信息化系统管理制度和产品出入库检查验收等制度,装卸、搬运、消防等作业安全规程

  安全生产会议,安全检查,安全教育培训,安全奖惩和责任追究,岗位标准化操作,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重大危险源检测、监控、管理,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管理,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和检修、维护,特种作业人员管理,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安全生产投入及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等制度。根据企业不同岗位、工种建立健全操作规程

  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全员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足额交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或者参加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投入的情况

  依据开采的原矿产量按月提取。金属露天矿山每吨4元、井下矿山每吨8元,核工业矿山每吨22元,非金属露天矿山每吨(立方米)1元、井下矿山每吨(立方米)2元,小型露天采石场每吨0.5元

  以本年度实际销售收入为计提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逐月提取。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000万元及以下的按照4%提取;在1000万元至1亿元(含)的部分按照2%提取;在1亿元至10亿元(含)的部分按照0.5%提取;在10亿元以上的部分按照0.2%提取

  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等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管理人员按照不低于从业人员1﹪的比例配备

  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按照不低于从业人员3‰的比例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班组长及其他从业人员受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依法取得有关安全资格证书的情况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将安全培训工作纳入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保证本单位安全培训工作所需资金;应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档案,详细、准确记录培训考核情况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安全资格证书,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少于12学时。其中: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取得安全资格证,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少于16学时。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井工矿山企业的(生产、技术、通风、机电、运输、地测、调度等)职能部门的负责人和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应当取得安全资格证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由取得相应资质的安全培训机构进行培训。

  各企业要把班组长安全培训纳入本企业安全生产发展规划,制定班组长安全培训实施方案。企业新上岗的从业人员须按有关规定,经过相应的安全培训并考核合格后上岗,已在岗的班组长每年接受安全培训不得少于24学时,班组其他员工每年接受安全培训不得少于16学时。

  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的临时工、合同工、劳务工、轮换工、协议工必须进行强制安全培训;加工、制造业等生产单位的其他从业人员,在上岗前必须经过厂(矿)、车间(工段、区、队)、班组安全培训教育。

  新上岗从业人员的学时要求: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初次培训不得少于72学时,每年再培训不得少于20学时;其他单位岗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从业人员在本生产经营单位内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当重新接受车间和班组级的安全培训;生产经营单位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者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当对有关从业人员重新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办理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的情况

  立项审批文件、安全预评价报告(安全生产条件论证报告)、安全验收评价报告、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方案等资料(具体可参照《安全生产法》、《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办法》、《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要求)

  针对能够引起《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6441-86)中规定的20类伤害事故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备、设施来检查生产经营单位需要设置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标志使用导则》(GB16179-1996)规定了在容易发生事故或危险性较大的场所中安全标志牌的设置原则、位置、型号、固定方式等事项。

  危险化学品生产场所应设置醒目的剧毒、防火、禁止吸烟和动用明火、触电危险等安全警示标志;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并设置明显标志;加油站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烟花爆竹生产区域、储存区域和仓库应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或警示标语,零售场所应张贴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采石场危险区域应当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露天矿内有坠入危险的钻孔、井巷、溶洞、陷坑、泥浆池和水仓等危险区域,必须加盖或设栅栏,并设明显标志和照明;地下矿废弃井巷应设栅栏和标志,防止人员进入,巷口及行人巷道要有明显的安全出口标志

  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

  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的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以及的容器、运输工具,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专业生产单位生产,并经取得专业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

  定期对设施、设备进行检测、检验,并定期检查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状态(有检测、评估或者监控报告,加强了对现场的监测监控)

  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练(预案应包括企业危险源基本情况及周边环境概况,应急机构人员及其职责,危险辨识与评价,应急设备与设施,应急能力评价与资源,应急响应、报警、通讯联络方式,事故应急程序与行动方案,事故后的恢复与程序,培训与演练等内容)

  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治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情况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GB11651)和国家颁发的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以及有关规定,为从业人员配备劳动防护用品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安排用于配备劳动防护用品的专项经费,并不得以货币或者其他物品替代应当按规定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采购和使用无安全标志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购买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须经过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技术部门或者管理人员检查验收

  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必须按照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未按规定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不得上岗作业

  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与对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情况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

  生产经营项目、场所有多个承包、承租单位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与承包、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

  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建档监控等制度,逐级建立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从业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

  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排查本单位的事故隐患。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当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并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应当立即处理,不能立即处理的应当及时报告有关负责人,检查及处理情况应当记录在案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每季、每年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分别于下一季度15日前和下一年1月31日前向安监部门和有关部门报送书面统计分析表,并由主要负责人签字

  对于重大事故隐患,要随时报告,并由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对于一般事故隐患,由生产经营单位(车间、分厂、区队等)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立即组织整改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结合本单位的危险源状况、危险性分析情况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分为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的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单位和中型规模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评审,评审应当形成书面纪要并附专家名单。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论证

  中央管理的总公司的所属单位的应急预案应当抄送阿克苏地区安监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中涉及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其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按照隶属关系报所在地县级安监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备案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的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根据本单位的事故预防重点,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演练结束后,应当对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撰写演练评估报告

  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企业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兼职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以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配备、维护、保

  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企业应当建立事故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生产规模较小可以不建立事故应急救援组织的,应当指定兼职的应急救援人员,并与邻近的事故应急救援组织签订救护协议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及装备,建立使用状况档案,定期检测和维护,使其处于良好状态

  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者较大涉险事故,应在事发后1小时内报告事故发生地县级安全监管部门;不得瞒报、谎报、漏报或迟报。

  非煤矿山要有矿领导带班并与工人同时下井、同时升井,危化品生产企业建立和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制度。

  井下开采非煤矿山在规定时限内安装监测监控、井下人员定位、紧急避险、压风自救、供水施救和通信联络六大系统。